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张秀平: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其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记者:请谈谈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对我县的重要作用有哪些?
张秀平:我县正处于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非常繁重和艰巨。搞好这次经济普查,摸清全县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清二、三产业规模、布局和结构,查实产业组织和发展状况,对于进一步认识县情,了解产业发展动态,把握全县经济社会特征,研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确指导和不断加强改进相关工作,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常规统计在判断县情、科学决策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要想全面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准确掌握我县二、三产业的规模、布局、结构、效益,特别是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经济普查的作用不可替代。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以来,我县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企业活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准确判断变化程度到底怎样,变化趋势如何,优势在哪里,哪些地方要继续完善,产业怎样协调发展等等,凭常规统计掌握的数据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迫切需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我县“家底”和经济发展的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准确把握县情,为科学决策和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
记者: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这次普查与以往普查相比,在组织实施的方式上有哪些变化?
张秀平: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逢三、八的年份实施。与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此次经济普查技术要求更高、工作难度更大。特别是首次采用电子化手段划分普查区,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现场拍摄、采集报送数据,这将大大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传送和处理的信息化水平,是普查方式的一次创新和尝试。
记者: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秀平: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简而言之,就是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记者: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张秀平: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年1月至3月。
2013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单位核查,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选调普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15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记者:为什么在正式普查前要开展单位核查?单位核查包括哪些内容?
张秀平:在整个经济普查工作中,单位核查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单位核查对于准确界定普查登记对象,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和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我县于2013年10月至11月对全县境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登记前的单位核查工作。单位核查实行在地登记原则,普查人员佩挂证件,对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一核查。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如实、及时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供有关资料。单位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组织结构、从业人员、主要经济状况等。核查内容以台账的形式反映。根据核查对象的不同分别设计了单位核查台账和个体经营户核查台账。
记者: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张秀平:《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凡在我县境内从事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记者:很多普查对象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有关部门会不会以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呢?
张秀平: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张秀平: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普查范围广、工作任务重。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员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阶段,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的攻坚时期。要圆满顺利地完成这项艰巨任务,首先,需要政府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把经济普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普查机构,认真落实经济普查的各项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其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第三,要加强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多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让普查家喻户晓,形成人人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局面。
总之,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配合,才能确保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苗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