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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创业补贴
时间:2014-1-7 9:32:47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符合条件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日前,记者从县劳动就业办获悉,为鼓励创业,降低创业风险,支持各类初创期自主创业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自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自己创业,最难的就是资金问题,特别是我们这些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创业后,在企业运转上遇到资金困难,就很难解决了。”2013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张华丽告诉记者。
    为了给像张华丽这样的创业者资金上更大支持,我县出台创业补贴政策。
    除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以外,我县还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推进个人、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培养创业主体,鼓励、引导和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通过开展小额贷款“快易贷”活动,积极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不足部分,由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资金和区县财政共同承担。2014年,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同时应保证担保基金的安全和良性循环,为更多的创业人员提供服务,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除了经营资金之外,寻找项目等问题也困扰着不少想创业的市民。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想创业的市民有这样的困惑。
    为了鼓励更多人创业,我县将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在创业项目上,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企业均可生产经营。对企业利用现有创新园区的优质平台,吸引广大创业创新者免费入驻的,县政府给予资金补贴。同时支持企业连锁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等创业形式。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自2014年起,对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我县还将进一步放宽个体业户“免登记”范围,凡个人从事生活便利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可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自2014年起,对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董兆云  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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