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酒驾、随意并线等既是交通陋习,更是交通违法行为,看似不起眼,却极易引发惨痛的道路交通事故……” 12月2日,县交警大队在县长途汽车站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我县3家客运企业、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交警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 (苗娟 摄)
据了解,今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人员密集场所,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呼吁大家尽快改掉交通陋习。
当日上午9:00,记者在县长途汽车站院内看到,“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等宣传横幅早已挂在了墙上,现场摆放的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吸引了众多驾驶员和过往乘客驻足观看。活动开始后,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王新凯通报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讲解了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并倡导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带动周围的人一同遵守交通法规。随后,交警又走进客车、候车大厅,向乘客发放宣传单页,讲解交通安全常识。
在活动现场,记者注意到,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的内容非常丰富,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图示、讽刺交通陋习的各种漫画等都比较直观地教育和警示驾驶员和行人要拒绝交通违法行为。蔡玉涛在淄博中汇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他在一张写有“酒后驾驶,从‘心’开‘驶’”的宣传展板前看了许久,上面用图文形式讲述了一起酒后驾驶导致的惨剧,对他触动很大。他对记者说:“其实,在媒体上经常看到类似的惨痛事故,主要是由于不少驾驶员觉得自己驾驶技术过硬,没有意识到这样行为潜在的危险性,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觉得应该定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驾驶员时刻做到安全行车。”
候车乘客阅读交通宣传单页。 (苗娟 摄)
据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在此期间,县交警大队将针对城区、农村交通以及运输行业分别开展主题活动,在城区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主题活动。
据统计,活动当日共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3000多份,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40张。 (苗娟 滕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