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种药品有了最高零售价
我县部分药品售价比限价略低
时间:2013-2-20 9:30:52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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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物价部门最新公布了3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新价格从2月1日起执行。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公布的价格。
记者了解到,在这份通知当中,共有各类常用药33种,其中包括藿香正气口服液、龙胆泻肝、银黄口服液以及金羚感冒片等常见药。
针对通知公布的药品价格,记者走访了我县城区部分药店。一家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药店的药品价格随市总公司的药品价格变动,我们现在还没有收到有关药品降价的通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次公布的药品价格基本与市场价格持平,有的药品价格比公布的价格还要略低。记者在城区一家药店内采访时,该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店内这33种药品的零售价均比通知中限定的价格要低,以牛黄清感胶囊为例,我们店内的零售价要比通知中的限定价格低十元左右。”同时,由于药品的生产厂家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药,价格也不一样。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均对这一限价措施表示支持:“限定这些药品零售价切切实实让我们感到了实惠,这样可以合理控制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伊祖明 牛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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