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精神病患者早日融入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时间:2013-4-25 9:13:38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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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于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规范精神卫生服务、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规定?日前,记者到桓台县精神病医院进行了采访。
桓台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郭纪会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郭纪会提醒说,家庭和谐是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的基础,家庭和谐也是使患有精神障碍的家庭成员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的基础。
该法规定,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郭纪会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村委会、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着服务成员的职责,应当对患有精神障碍的成员提供帮助。”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其生活的村子、小区是其主要的生活环境,村委会、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组织,应当努力为患者康复营造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还对精神病患者的康复作出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在看护患者过程中需要技术指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康复机构应当提供。
“家庭是精神障碍患者的主要生活环境,监护人的照料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监护人的一些失当做法对患者的康复产生了不良影响。”郭纪会介绍说,“精神障碍属于长期疾患,复发率高,患者康复出院后仍需长期的治疗和护理,而多数康复患者自知力差,缺乏自我护理能力,出院后仍需监护人长期照顾,故此,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比较重要也比较繁重。监护人应多与患者进行情感交流,建立和谐家庭气氛,关心体贴患者,帮助合理安排生活、工作、学习,鼓励其与疾病作斗争。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复发、巩固疗效,还能提高患者的适应能力,使其早日适应社会。”
此外,该法还规定,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前两款规定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伊丕香 于军 毕志刚 巩文香)
关键词:|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