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不需补缴契税
时间:2013-5-17 9:03:34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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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张女士打来热线电话说,她的父亲现在的住房为单位的福利房,只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契证,想咨询一下是否影响房屋以后的买卖?需要补办吗?
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回答如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的规定,城镇职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规定,当时主要是为了配合国家住房改革,随着房改完成,该规定基本停止。
目前,在实际征管中,只有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证明,证明所购房屋系房改房,且按房改价格出售的,才可免税。因此,如果房主手中的房产证属于房改房(房产证都有记录),说明当时已经减免了契税,现在就不需要补缴契税,也不影响出售。 (苗娟)
关键词:|补缴|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