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6 9:10:03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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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咨询:我妈妈49岁,4月份脑出血去世了,我去村里给她注销了养老保险手续。最近我听说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请问一下,我母亲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多少丧葬补助?具体标准是什么?
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如下:
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800元。 (岳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