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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将执行新标准
时间:2014-12-19 14:17:41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日前,记者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新版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以下简称国标《开业条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标准对人员条件、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条件、设备条件等经营条件均有较大调整,要求更加具体量化,并新增加了明示各项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单价定额的要求。一、二类维修企业增加总成维修车间的要求,三类维修企业专项维修项目进行了重新合并与调整,由16个调整为15个。
    县交通运输局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新标准,严格核查新申报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凡达不到国标《开业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行政许可。   (岳可华 孔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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