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孙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她母亲患有糖尿病近20年,最近两年又查出患有心脏病,今年已住院3次,治疗糖尿病时需要打胰岛素。她想咨询一下,如何办理慢性病?需要哪些手续?
县医保处工作人员答复如下:
答:根据淄政发【2013】3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经确认患有糠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规定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申请慢性病资格应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2015年度上半年领取鉴定表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领取鉴定表地点:县医院门诊楼收费处。递交鉴定材料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递交鉴定材料地点:所在镇人社所。咨询电话:8217785 (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