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备用栏目-->>娱乐时尚-->>内容
媒体看守所外空等 张默刑事判决结果或尚未生效
时间:2015/1/29 8:24:4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1月27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宣判。最终,张默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羁押一日(包括拘留逮捕在内所有时间)折抵刑期一日。由于张默去年7月29日被羁押,羁押期已满半年,故推测他将于29日零点获释。

  虽然27日下午,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在其官方微博中称张默将于28日获释,但仍有不少媒体来到看守所门前等待。直到今日凌晨1:00仍未见张默身影。

  媒体苦等 不见张默身影

  28日晚22:00,记者来到看押张默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发现大门依然紧闭,不断有警车进出,门外已有数家媒体等候,希望在第一时间报道张默获释的消息。

  28日晚23:00,海淀看守所门前已聚集了大批媒体,不少媒体记者开始商量采访计划。

  29日00:00,虽然仍不断有警车从看守所进出,但记者依然不见张默的身影。有的媒体已放弃等候,陆续从现场离开。

  凌晨1:00,大部分媒体已离开了现场,并未等来张默获释的消息。

  判决或仍未生效

  据记者了解,刑事判决在被告人不上诉,公诉人不抗诉的前提下,通常十天后生效。如果在判决生效时已期满,则可以释放。按此规定,张默的刑事判决结果或仍未生效。(耿庆源)

版权所有:桓台新闻网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兴桓路399号  电话:0533-8181890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鲁ICP备20210164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10002  鲁公网安备 37032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