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行政区域内落户的新生儿可由父母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当年出生参保的新生儿,父母参保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参保不缴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儿需缴纳当年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发生的住院费用予以报销。出生后至参保前发生住院费用的,需在参保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销的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出生次年及以后年度参保的儿童,需补缴以往年度医保费,自参保之日起发生的住院费用予以报销。
本市范围内医保定点机构住院的,直接到医院医保窗口结算。本市范围外医保定点机构住院的,需到医保处办理转诊手续。非医保定点机构住院的不予报销。
新生儿住院医疗报销起付标准:1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桓台县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网点明细
唐山镇人社所 桓台县唐山镇镇府驻地 8510029
田庄镇人社所 桓台县田庄镇镇府驻地 2345286
新城镇人社所 桓台县新城镇镇府驻地 6272397
荆家镇人社所 桓台县荆家镇镇府驻地 6272058
起凤镇人社所 桓台县起凤镇镇府驻地 8686148
果里镇人社所 桓台县果里镇镇府驻地 8407629
马桥镇人社所 桓台县马桥镇镇府驻地 2345607
索镇镇人社所 桓台县索镇镇镇府驻地 8181576
街道办 桓台县中心大街415号 8181087
西苑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西苑社区居委会 8260131
商城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商城社区居委会 6270197
锦秋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锦秋社区居委会 8161005
宝龙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宝龙社区居委会 8268016
恒星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恒星社区居委会 8262627
宝发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宝发社区居委会 2620009
兴华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兴华社区居委会 2620388
东城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东城社区居委会 6275667
少海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少海社区居委会 8268318
兰香园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兰香园社区居委会 8227236
云涛社区服务站 桓台县云涛社区居委会 627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