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吕新华: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三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3日下午闭幕。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4. 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报告。
大会发言:
大会将安排3次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就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和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统战政协工作等作发言;将安排12次小组讨论和界别联组讨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将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小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