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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你我做起
时间:2015/5/12 10:17:13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一、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危害:酒精的作用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且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行动警示案例:
    1、2015年4月22日20时54分许,桓台县索镇徐某酒后驾驶鲁C-79xx6号小型汽车,被民警查获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5年4月25日20时35分许,山东省梁山县李某申酒后驾驶鲁cqxxx0号的小型汽车,被民警查获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3、2015年4月23日22时0分许,桓台县果里镇马某酒后驾驶牌号鲁CSSxx2号小型汽车逆向行驶,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被合并处以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4、2015年4月23日20时56分许,桓台县索镇张某酒后驾驶鲁CXSxx1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5、2015年4月23日20时50分许,淄博市张店区于某酒后驾驶鲁CZXxx6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6、2015年4月26日20时39分许,桓台县索镇耿某酒后驾驶鲁C02xxg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7、2015年4月23日21时52分,桓台县田庄镇荆某酒后驾驶鲁CE1xxE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8、2015年4月26日20时30分许,桓台县田庄镇李某酒后驾驶鲁CB8xx0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9、2015年4月17日15时58分许,桓台县果里镇于某酒后驾驶鲁C5Pxx6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0、2015年4月23日21时15分许,桓台县索镇高某酒后驾驶车牌号鲁CZJxx9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1、2015年4月23日21时6分,桓台县索镇城区耿某驾驶车牌号鲁CA6xxJ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2、2015年4月23日21时18分,桓台县索镇耿某酒后驾驶鲁CVSxx0号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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