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电动车事故你还敢随意穿行公路吗?
时间:2015/8/15 11:24:54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手机看新闻
8月12日,本报以《轿车电动车路口相撞》为题,对8月11日早晨,发生在建设街与兴桓路路口南侧的电动车事故进行了报道,一位老人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车辆发生剐蹭导致受伤。然而时间仅仅过去两天,电动车事故再次发生。
8月13日中午12:38左右,张北路与中心大街路口北侧100米左右,一辆面包车与电动车相撞,导致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子受伤。
记者在现场看到,面包车停在路口北侧由北向南方向的直行车道上,受伤中年女子趴卧在车前,电动车则歪倒在南侧4米左右的位置。面包车驾驶员田某告诉记者,事发时,他由北向南行驶,临近路口时发现中年女子骑电动车横穿公路,他鸣笛提醒,由于事发突然,双方躲闪不及还是撞在一起。
记者赶到现场时,恰好看到县交警大队协警刘鑫与几位市民救助伤者的一幕。事故发生后,中年女子趴卧在地上,事发时值正午,为防止炎热天气和高温路面让伤者再次受伤。刘鑫快速取来兴桓岗的遮阳伞为伤者遮荫,附近几位市民从店铺里接来清水洒在伤者附近的路面上进行降温。
据刘鑫介绍,中年女子受伤后意识比较清醒。12:50左右,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伤者受皮外伤,并未有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两起事故中,电动车均未按照交通标线行驶,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车上路不可“任性”,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线行驶,不可逆行,不能随意穿行马路,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交通秩序。 (李明泽 滕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