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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新规保护你的“钱包”
时间:2016/12/9 14:01:47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刚从银行卡转给别人一笔钱,却发现是上了骗子的当,无奈为时已晚;在手机上点开陌生的网址链接后,不断收到银行卡转账或消费的信息,咨询银行才发觉手机绑定的银行卡被盗刷……12月1日起,不法分子将没这么容易骗取、盗刷市民的银行卡资金了。

11月30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银行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12月1日起,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并且在三个月内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ATM机、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转账,也将执行新的规定。

记者发现,多家银行已通过各种官方渠道发布公告,其中,农商行在“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关于此通知的详细文件图解,对《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知》规定,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同时,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在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再恢复其业务,这有助于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

“此前,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可办理4张借记卡,对于这些多出的银行卡,银行不会将其强制取消,不过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对于无法核实的,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如非必要的话,其他账户可降低账户类别,设为Ⅱ类户或Ⅲ类。”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

记者还了解到,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通知》还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同时,要求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此举主要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国农业银行桓台支行的工作人员道。

在此建议市民,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和加强资金管理,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按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积极配合确认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身份核实。 ? ??

? ? ? ? ? ? ?(庞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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