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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
时间:2016/2/3 10:04:02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 ? 1月28日上午,记者从县公安局召开的《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奖励工作,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办法》,今后市民对于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将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对举报者进行相应的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 ? 据了解,该《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市民如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 ? 据了解,2015年,我县禁毒工作成效显著,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05名,查获吸毒人员96名,强制隔离戒毒4人,逮捕28人,创下历史最好战绩。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三年来,我县涉毒案件、查获吸毒人员数量迅速增长,毒情呈蔓延增长趋势,截至目前,我县共登记在册桓台籍吸毒人员267人,其中中青壮年占比近80%,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办法》的实施可有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依靠群众开展人民禁毒战争。”相关负责人表示。

? ? 《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

? ? 新闻发布会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向社会公布了县公安局毒品违法犯罪举报渠道。 (李明泽 荆敏 崔亦芳)

? ? 举报邮箱:huantaijindu@126.com

? ? 举报电话:110 ?0533-213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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