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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争议“和解在先”
时间:2016/3/16 14:01:53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近日,家住城区某小区的王女士通过城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相中了一套二手房,并向该中介公司预交了7000元中介费。后因个人原因又没有了购房意向,多次联系中介公司退费并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违约金,但中介公司拒不退费。今年3月份,城区工商所与该中介公司指定的12315消费维权联络员联系后,该中介公司表示愿意与王女士自行和解,和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城区工商所积极构建以消费争议“和解在先”为原则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5年,城区工商所辖区已有30余家经营单位建立了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自行和解消费纠纷320件,涉及金额达100余万元。截至目前,城区工商所已在城区流通消费领域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33个,指定12315消费维权联络员46名,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条维权捷径。?

?(张运波 崔佃宏 王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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