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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加优待 提升幸福指数
时间:2016/3/28 9:47:35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3月25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再次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县提高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标准,因公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700元增长到每人每年58310元,城镇烈士遗属抚恤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6630元增长到了每人每年191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年满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2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近年来,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把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不断加强政策创制,着力完善服务体系,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居住条件日益改善,优抚工作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 ? ? ?(董兆云 ?刘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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