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根据相关规定,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特别是防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观测巡查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 ? ? ? ? ? ? ? ? (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