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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须4月底前更换无烟烧烤炉
时间:2016/4/26 10:52:59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4月15日,桓台县“政风行风热线”开播2016年上半年第13期,本期上线单位为县城管执法局。本期节目共接听热线10个,现场解答10个。市民所提问题选登如下:

●一市民咨询:我开了一家烧烤店,县城管执法局召开会议,我有事没能到场,听说要求更换无烟烧烤炉,我想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答:按照建设生态淄博和空气异味综合整治活动相关要求,今年将烧烤门店纳入整治范围。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烧烤门店必须4月底前更换为静电吸附式无烟烧烤大炉。为了给经营业主减轻负担,县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对更换静电吸附式烧烤大炉的业户进行补贴。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8229363进行咨询。

●一市民咨询:我想在县城南学校附近卖早餐,原来想租间房子,可沿街房还没建好,于是,想在学校附近先摆个摊卖着,等房子租过来后再搬,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周边是不允许摆摊设点的。学校周边上下学时段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但考虑到此处既有学校又有小区,没有相应的便民市场,群众又有这方面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在金洲花园北门斜对面设置了一处摊点安置区,把无序的马路摊点疏导至摊点安置区进行有序经营。请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一市民咨询:我过几天开个产品展销会,想雇几辆宣传车开着喇叭在城区进行宣传,请问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是不允许的。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所以宣传车辆上的高音喇叭是绝对禁止使用的。另外,悬挂张贴广告的宣传车辆禁止驻停在城区道路上,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一市民咨询:我在步行街开了一家店铺,最近店面门口的广告布破了,城管执法队员反复督促更换或拆除,请问广告布损坏也归城管执法局管理吗?

答:根据《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监督和审批。破损广告一是影响市容;二是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很容易坠落,每年各地广告牌掉落伤人事件屡见不鲜,所以破损广告要及时更换或者拆除。

下期预告:下期上线单位为县医保处,请广大市民于4月22日7:30至8:00拨打热线电话8211937咨询问题。 ? ? ? (苗娟 赵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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