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资讯-->>内容
“三农”再摸“家底”
时间:2016/5/12 8:23:30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现在农村谁在种地?都种了些什么?他们怎么种的?如何销售……近日,记者从县统计局获悉,为准确回答上述问题,根据我国农业普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逢6的年份实施的规定,今年,我县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据了解,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为我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镇(街道)。普查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据介绍,这次农业普查主要立足农业,覆盖“三农”,以查清农业基本情况为主,兼顾农村和农民,重点反映我国“三农”发展的新情况,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农业用地、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国家粮食安全、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民生活方式变化等10个方面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2017年元旦开始入户登记调查。

与第二次农业普查不同,这次普查更加侧重于聚焦农业现代化、农村新面貌、农民生活新方式等,全面反映农村环境、小城镇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通过普查摸清农村、农民、农业“家底”,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利于国家更准确地把握我国农业生产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以利于农村更好地发展。

此次农业普查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并利用互联网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全面提升普查的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稳步推进本次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成立了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顺利进行。同时,要求对农业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资料和商业秘密,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并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苗娟 ?宋学静)


版权所有:桓台新闻网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兴桓路399号  电话:0533-8181890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鲁ICP备20210164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10002  鲁公网安备 37032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