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县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国家卫计委2016年工作计划中明确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据了解,山东省是全国试点地区之一,淄博市是全省的六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制定下发。
按照要求,试点工作突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体系,探索“互联网+卫生监督评价”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模式,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
试点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干预等。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较大规模的未定级民营医院根据住院床位总数视同为同等级医院)进行分类分级监督。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等7项,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对试点医疗卫生机构7 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按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并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促进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下一步,卫生监督机构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做到监督与规范指导并重,并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监督执法与医政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监督执法信息分析与通报制度,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与水平。 (张阳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