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社保处获悉,2016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据介绍,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依据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2016年我县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910元、上限为14550元。根据市统计局2015年统计年报,2015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163元,以此作为2016年度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和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县社保处提醒各参保单位应于6月2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报变更缴费基数。2016年度不再使用单机版调整缴费基数,还未办理UK的参保单位请携带《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办理。 ? ? (董兆云 ?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