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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现场急救可获见义勇为奖励
时间:2016/6/28 8:19:19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记者昨日从县卫生局了解到,《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院前医疗急救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8个城市出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据县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我市医疗急救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需要,结合全市的医疗急救模式和具体现状,补充细化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120”急救车辆,《条例》规定“120”急救车辆应当专车专用,由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针对院内病人的转诊、恢复期转运等内容,《条例》鼓励医疗机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转运车辆、设备、人员,为院内病人的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提供有偿服务,明确禁止使用“120”急救车辆从事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条例》鼓励经过急救技能培训或者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见义勇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奖励。

《条例》还倡导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参与院前医疗急救志愿服务活动。《条例》还对其他急救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如大型会议或者文体、商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前三日将会议或者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120”急救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医疗费用应当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记者了解到,院前医疗急救可分为独立型、依托型、混合型、指挥型四种模式,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属于典型的指挥型模式,《条例》还提出,随着急救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将逐步探索建立陆、空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据介绍,我县目前共有5处急救站和2处急救点,可满足城乡医疗基本急救需求。

? ? ? ? ? ? (张阳 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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