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桓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镇(街道)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据介绍,桓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县域范围内统一执行5个层级的每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方案》规定,要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编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杨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