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创造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日前,我县制定出台了《桓台县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规定,每年全县评选10名“桓台和谐使者”,从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对参选人员要求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评选出的“桓台和谐使者”将纳入桓台县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四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县政府津贴500元。 ? ? (田耀 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