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县农业局获悉,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桓台县2016年种粮大户补贴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启动,即日起至9月12日,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可携带资料到土地所在村委会进行申报,由村初审、镇审核、县农业局复审并经市、省逐级批准后,可领取补贴资金。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在2016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面积达50亩(含)以上,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承担风险的种粮户均可申报种粮大户。同一块耕地在同一年内种植的粮食作物只能申报一次补贴,且需要至少种植一季小麦或水稻,其中种植小麦的种粮大户,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50亩(含50亩)以上、200亩以下,每亩按照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含200亩)以上,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补贴申报本着自愿原则,种粮大户向土地所在村委会自行申报,再由各镇政府审核并进行公示,符合条件者统一上报县农业局,经复审合格的种粮大户,逐级上报市、省级审批。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除全部收回补贴资金外,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