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自11月15日起,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摊铺机、压路机、叉车、旋挖钻机、打桩机、铣刨机、拌合机、混凝土输送泵等。上述工程机械中,未达到国Ⅵ排放标准或达到国Ⅲ排放标准、未按要求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机械,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我县此次划定的禁止使用区域范围为,寿济路——柳泉北路——桓台大道——规划一中西路——工业街——张北路——建设街——顺河路——桓台大道——张北路——寿济路,所围合的区域。(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