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流通使用环节药品安全水平,构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日前,县食药监局开展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县食药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范围、职责分工,要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及农村263家药店和50家诊所,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县食药监局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263家药店和50家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对零售药店的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等行为。在对诊所的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等行为。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开展的查处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等工作,规范药店诊所药品销售、使用行为。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规范了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董兆云 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