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其3 万吨/年发泡剂精细加工项目和9 万吨/年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3 万吨/年发泡剂精细加工项目和9 万吨/年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3万吨/年发泡剂精细加工项目和9万吨/年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项目的一期项目,即3万吨/年发泡剂精细加工项目。
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总公司坐落于桓台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兴桓路北首2739号,公司现有年产10000吨ADC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精细加工生产线1条。公司拟将原有1万吨/年ADC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成品精细加工项目搬迁至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同时新上2万吨成品精细加工设备增加产能达到3万吨/年。
拟建项目位于桓台县唐山镇猪龙河东侧唐二村段,占地面积51.4亩,东至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南至唐二村生产路、西至猪龙河,北至前七村生产路,属于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范围。拟建一期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
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楼1200㎡、生产车间700㎡、设备仓库2000㎡、附属建筑设施850㎡。同时配套完善的公用、消防、安全、环保等辅助附属设备设施。
一期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3万吨ADC发泡剂。
二、工程污染物排放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气流粉碎、筛分、收料过程的粉尘废气,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有组织废气《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和仓库的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废水有:真空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等。拟建项目设计时考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以减少废水产生与排放,节约水资源。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桓台环科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污水最终排入红莲湖和猪龙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压缩机及风机等,根据国内同类设备噪声值,其噪声级一般在80~95 dB(A)之间。本工程采取降噪措施后各类噪声源噪声值控制在80dB(A)左右,经距离衰减、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污泥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统一处理。拟建项目产生固废均的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拟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的预测贡献值较小,均不超过相关标准,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以现状值影响为主。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能达标。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红莲湖和东猪龙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
现状监测期间,现有各厂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工程对各评价点噪声贡献值均不大。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对地下水的影响
拟建项目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装置区、污水输送管道等进行相应防渗漏处理,严格杜绝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各分区防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项目厂址周围无地下水源地等敏感目标,工本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项目厂区的危险源主要是装置区。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综合风险评价结果,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通知附近单位及村民,立即疏散,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工程选址符合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项目设计上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路,各种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得当,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具体、合理,具有实施上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废水、噪声的达标排放,对固废进行安全处置,能满足当地总量控制要求,满足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齐鲁化工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
联 系 人:张连学?? 孙程
联系电话:13853314989?? 13953339136
电子邮箱:zbbdx8183979@126.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庆梅
联系电话:0533-2722509
电子邮箱:zsm1126@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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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淄博北斗星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