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桓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贾刚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领导小组副组长边江风,县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帅及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特别强调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这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保护产权的各项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权保护各项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执行法律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能够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能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能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
会议强调,为扎实推进平安桓台、法治桓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构建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便利的执法服务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着力打造桓台“法治警务”品牌。 (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