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化工区马桥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项目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园区规划概况
马桥工业集中区于2011年12月由桓台县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园区以石油炼化及化工、纸业及包装印刷产业为主导产业。2012年7月30日,桓台县环境保护局以桓环许字[2012]113号文出具了《关于马桥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目前已开发建设五年。
化工行业是淄博市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辖区内化工企业有序发展,淄博市政府目前全面推进齐鲁化学工业区(简称齐鲁化工区)的规划建设,全市规划建成齐鲁化工区齐鲁产业区、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齐鲁化工区湖田产业园、齐鲁化工区马桥产业园和齐鲁化工区氟硅材料产业园,简称“一区四园”。
马桥工业集中区已划为齐鲁化学工业区中的“齐鲁化工区马桥产业园”,园区规划面积略有调整,由原24.5km2调整为22.26km2,规划的主导产业未发生变化,仍以发展石化化工、造纸产业为主,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有所调整。
为更好的指导区域发展,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齐鲁化工区马桥产业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已开发情况进行回顾,对园区规划进行综合论证。
二、园区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陆域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园区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随着园区的建设,园区内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区内生产生活污水均通过金诚集团污水站、博汇集团污水站和规划建设的马桥镇污水厂处理后排入区域地表水体。
⑵废气:废气主要是园区内企业的工艺尾气、依托的集中热源锅炉烟气,锅炉烟气与工艺尾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物: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依据其性质不同,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
⑷噪声:区域噪声源较多,主要以工业和交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允许的作业时间施工;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道路交通噪声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在道路两侧实行绿化工程,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合理搭配,形成绿化林带后,可望有效减噪。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根据对园区环境和资源等承载力分析,园区各项指标的承载力均有一定的容量,能够满足园区的发展需求。
根据计算可知,园区废气污染物CCPS均<1,现状及规划近、远期年SO2和NO2排放量均可满足大气环境可接纳量要求;区内SO2和NO2排放量均可满足最大允许排放量限值的要求。园区建成后,区域还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园区规划近、远期年污水排放量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能力之内;规划近、远期年COD和氨氮排放量均可满足最大允许排放量限值的要求。
四、园区规划合理性分析
通过对园区规划的分析,园区设置能够充分发挥该处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导产业明晰,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较为合理;园区规划与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园区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保留合适的卫生防护距离,减少工业对居住区的影响。
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园区内环保措施主要依托城市基础设施,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废水均能确保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园区生产用热依托现有热源点;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园区的环保设施依托城市基础设施,减少了投资,也保证了处理的稳定性。环保措施可行,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通过对园区的分析,园区选址较为合理、建设与各级规划相协调、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区内采取的各种环保措施可行。综合分析园区的开发建设可行,园区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对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七、查阅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马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颂德18753379218)和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汪凯庆 15820007771)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和社区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马桥镇人民政府和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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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