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根据规定,4月2日至4月4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妥善进行处置。各镇(街道)各部门特别是防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防范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