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县就业办获悉,2016年,我县41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84人实现就业,享受社保岗位补贴76万余元。
据了解,我县根据《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财社【2016】6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享受社保岗位补贴。通过政策宣传,2016年对41家企业84人发放社保岗位补贴76万余元。其中,淄博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吸纳困难人员12人,享受社保岗位补贴84924.53元,桓台天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吸纳困难人员就业1人,享受社保岗位补贴10079.2元,充分体现了企业吸纳多少困难人员就业就享受多少人的社保岗位补贴,更促进了困难群体就业。(董兆云 杨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