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第五次第八巡查组对我县部分“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县对摸排出的2271家“散乱污”企业加大了整治力度,按照关停取缔、限期完善、治理提升、搬迁改造进行分类,并明确了各类企业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对于关停取缔的企业6月底前已经完成了“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限期完善企业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治理提升企业必须手续完备、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检测报告为准),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的10月底前完成整治;搬迁改造企业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清单中所有企业实行销号管理,未达到销号标准前不得恢复生产,不能按时限完成治理提升的一律关停取缔。
截至目前,京津冀“2+26”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已开展了七轮督查,共督查我县企业221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62家,已完成整改161家,完成整改率99.4%。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属于“散乱污”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立即停产,达到整治要求的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清理取缔。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加强调度和督导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 ? ? ? ? ? ? ? ? ? ? ? ? ?(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