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部分万鑫集团下属公司发展基金存款人多次聚集在县委门口及周边道路采用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极少数人员煽动群众喊口号、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拦截车辆、堵塞道路,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已涉嫌违法犯罪。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5岁,城区街道办事处人)、张某(男,34岁,唐山镇人)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桓台警方提醒,任何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反映诉求,都应自觉遵守法律。对散布不实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对煽动非法聚集,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对不听劝阻,在诉求表达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其他涉案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金晓鹏 胡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