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桓台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转变职能为切入点、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以促进发展为落脚点,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据了解,县物价局积极打造涉刑、涉纪、涉税、价格调解“四个品牌”,坚持谨慎、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每一件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规范开展涉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价格认定工作;积极开拓涉税认定工作领域,实现了工作新突破;深入关系民生、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价格争议纠纷易发、频发、多发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矛盾化解、伸张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4月份,县物价局积极配合做好马踏湖湿地公园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工作,针对马踏湖湿地公园地上附着物赔偿标准提出的疑问,依据专业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为马踏湖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县物价局启动了诉调衔接工作,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价格争议调处融入了全县“大调解”中,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大调解”格局,为做好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价格认定规定》实施以后,县物价局打破原有工作模式,把价格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价格服务上,努力拓宽价格服务职能和领域,初步实现了工作思路从侧重具体价格监管向价格服务经济大局转变,工作方式由被动适应向主动介入转变,工作领域由局部工作向全面工作转变。在济青高铁建设中,该局派出价格认定专业人员,对济青高铁用地涉及20多个单位、50余个个人苗圃、林地等地面附着物赔偿标准的制定,提出了落实国家政策、市场采价依据等方面的专业意见,为我县在济青高铁沿线20个县(市、区)中率先完成红线内征地拆迁,创出“桓台速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县物价局还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桓台县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桓台县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实施意见》,依托唐山、荆家、马桥3个镇级司法所建立了镇价格调解室,发挥价格认定职能,做好价格领域的矛盾纠纷工作。
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提升赢利能力,县物价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目录管理和动态优化。同时成立督查小组,对收费情况全程监督,对全县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旅游市场价格、宾馆饭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外,在认真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派出所、司法所、医院、商场、小区物业、旅游景点等12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推动了价格服务工作“防线前移”,使价格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保障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