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内,申请人何某某看到被申请人某新型建材厂为其转款50000元的银行凭证时激动地说:“你们的调解太方便、太快速了,不但效率高,而且不收费,真是太感谢了!”被申请人某新型建材厂委托代理人也有同感,表示,这种调解形式双方容易接受,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指导分流——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协议效力——履行协议义务的全部流程,一件民商事纠纷稳妥解决。
近年来,县法院积极深化诉调机制改革,将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县、镇、村(社区)三级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建立重大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对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多发性、集团性纠纷,提前介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
据了解,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调解员并不是孤军作战,法官会与调解员“1+1”结对子。同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的,还将由法官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而调解员调解不成的纠纷,由结对子法官继续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转至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
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诉调对接就好比医院分级诊疗,‘小’纠纷、小问题如通过调解就能解决,就没有必要非得立案审判。”
据介绍,自2016年以来,县法院累计接待7600余名诉讼群众,指导分流纠纷3217件,其中人民调解、特邀调解1867件,立案调解214件,司法确认493件。民商事案件收案连续两年持续下降,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30%,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金晓鹏 田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