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桓台县法院党组举行2018年度第十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
会议通过领学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淄博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了集体学习。
围绕学习内容,参加学习的人员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金晓鹏 田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