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各级河长责任,自去年以来,我县县级河长带头巡河,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努力打造整洁、干净、优美的河道生态环境。
据悉,我县制定出台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河湖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具体工作。全县22条县级以上河道、2个湖泊建立了县、镇、村、民间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共设置县级河(湖)长15名、镇级河(湖)长37名、村级河(湖)长215名、民间河(湖)长17名。各镇辖区内河道配备河管员230名,负责日常巡查管护。设立公示牌,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联动管护,使县域内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湿地、湖泊都有了守护碧水清流的河(湖)长。同时我县制定河湖巡查制度、河(湖)长会议制度、督察督办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河(湖)长制工作。
(张运波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