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我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现场收听收看国家水利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组织的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副县长郭凯在桓台分会场出席会议。
视频会议指出,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的重大制度创新,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
郭凯在讲话中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齐抓共管作用,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各镇要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河管员管河护河的积极性。要强化督查执法,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体系,开展“清河行动”,促进河流水质不断改善。要全面落实湖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湖长制落地生根。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