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个证后,就能更好地依法履职,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日前,少海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莹拿到全县首张居委会“身份证”后开心地说。张莹所说的居委会“身份证”指的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类型、发证机关、地址、颁发日期等。
村(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由于之前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给税务发票、银行账户等办理工作带来不少麻烦。“现在,有了这个证书,办事就方便多了。”张莹说。
据了解,目前,全县已经完成347个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村(居)可持《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到县民政局办理,也可由镇(街道)统一进行办理。(董兆云 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