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司法部、民政部举办的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中,淄博市共有五个村(社区)上榜。其中,城区街道少海社区入选。
近年来,我县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法律意识为重点,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为途径,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