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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将严厉惩戒诬告他人行为
时间:2018/8/22 14:07:34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信访举报材料靠演绎推断、妄加猜测,举报内容真假掺杂、肆意夸大,甚至为泄私愤或获得个人不正当利益而假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的行为如何处置?近日,县纪委监委出台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将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查处;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对错告、误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及时予以澄清。

一段时期以来,县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受理中发现,少数信访人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县纪委监委将对诬告陷害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那些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改革发展稳定、扰乱人心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对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捏造事实反复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诬告他人的党员或监察对象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同时,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因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罪人、被泼脏水的干部,理直气壮地为其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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