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授予淄博市博山区等3个县(市、区)“山东省森林城市”、平阴县洪范池镇等53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青桐山村等 530 个村居“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其中,桓台县有4个村荣获“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分别是起凤镇起南村、马桥镇陈三村、马桥镇顺河村、果里镇徐斜村。
据了解,开展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创新实践。通过创建活动,既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显著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又广泛传播了森林生态文化,提升了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在本地区乃至全省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