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桓台建设,近日,我县制定印发了《2019年全县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全县完成推广民用清洁煤炭1.8万吨,重点推广区域为果里镇所辖村;索镇和唐山镇围城村;各镇驻地周边村。
《方案》指出,今年我县将继续全面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在全县“禁燃区”、集中供暖以及“气代煤、电代煤”以外区域,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需要。2019年推广民用清洁煤炭主要品种为:型煤、兰炭和优质无烟块。凡是符合全市煤炭质量要求的均可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由政府设定指导价格,由各镇村和配送企业参照执行,不得高于指导价。
《方案》强调,民用清洁煤炭原则上实行装袋配送,包装袋要求规范印制,注明品种、安全使用提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口应有煤炭质量标识卡片。民用清洁煤炭质量实行可追溯监管制度。配送企业每批次新进清洁煤炭都要进行告知性备案,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告知性备案请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煤质抽检。补贴方面,政府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广清洁煤炭,每吨奖补240元(市级120元、县级120元)。围城村和周边村整建制推广村,推广经费每吨60元。推广经费要探索采取精准奖补的计算办法,多推多奖、少推少奖。推广经费由镇村统筹使用。 (田耀 黄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