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的决定》,命名全省28个单位为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其中,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列其中。
据悉,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加强资源整合、丰富服务产品、拓展平台功能、规范平台应用,涌现出一大批场所临街落地、功能设施完善、服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行政服务社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