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群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驾驶机动车辆已经成为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然而,不文明、不安全的机动车驾驶行为,也成为制约我县社会文明道德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的因素,尤其是酒后驾驶行为,虽然多年整治大有改观,但发生率仍居高不下,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
酒后不开车,酒驾无侥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普通党员如果达到醉酒驾驶,就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居民群众酒驾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子女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政审时产生影响。借此机会,我们发出倡议:
一、党员干部要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牢记理性饮酒理念,倡导文明驾驶行为,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二、党员干部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劝导者,注意提醒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提醒、劝导、阻止,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三、广大居民群众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要努力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不开斗气车、路怒车。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生活,为了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请您与我们一道承诺:珍惜你我的生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桓台县文明办
桓台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