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办法》,近日,我省对申报测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测评,认定桓台县人民法院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
2018年,我县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服务利用、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档案工作科学管理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部门和单位。(田耀 崔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