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自县卫生健康局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期发出通知,明确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至69元,19项工作被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新划入的19项工作分别为: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
据介绍,与之前相比,无论是在服务内容种类还是服务方式上,此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都变动不小。在内容增加的同时,也对保障基层公卫服务人员收入进行了强调,明确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明确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尤其强调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规定要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面向贫困人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王浩同 于军)